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关于评选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襄青联发 [2017]1号)和《关于评选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襄青联发 [2017]2号)文件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和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具体事项见附件),请各院按照附件要求积极申报。附件1:《关于评选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附件2:《关于评选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共青团ok138太阳集团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襄青联发 [2017]1号 关于评选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各县(市、区)团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团工委,市金融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团委: 根据《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团市委、市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二、评选标准(一)青年文明号: 1.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3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且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单位应为已获得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青年集体(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申报不受此限制),并在本行业(系统)、地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单位。 3.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5.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注重发挥青年作用,根椐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7.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对帮扶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积极参与希望书屋等希望工程项目援建的集体优先考虑)。(二)杰出青年文明号: 申报杰出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必须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且仍然符合青年文明号的标准,事迹特别突出、工作业绩一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各项工作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三、名额分配青年文明号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地、各系统(行业)、各单位须参照名额分配,推报候选集体,新一届次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中,往届青年文明号集体所占比例需达到30%;各县(市)区推报集体中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名额应不低于1个。四、实施步骤 1.接受申报(2017年4月15日前)。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根据创建标准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报候选集体。 2.审核评定(2017年4月30日前)。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对各系统(行业)、各地、各单位推报的候选集体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3.命名表彰(2017年5月上旬)。根据书面评定结果,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合下发表彰文件,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表彰会议。五、有关要求各参评青年集体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创建情况、申报市级(杰出)青年文明号等情况以及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监督电话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情况随材料一同上报。申报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认真填写《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表格及事迹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青年部。申报杰出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需在《2016年度襄阳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2)上注明杰出青年文明号,在上报申报材料的同时另外提交2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和5张反映集体精神面貌的图片。
联系人: 黄 斌 詹 莎 谢冰瑶 电 话:3575972 传 真:3575871 邮 编:441021 E-mail: xftswqgb@126.com
附件:
附件1
襄阳市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
(此名额不含杰出青年文明号)